搬家簽約,可減少3/4的搬家糾紛! 搬家完後記得索取發票,保護您消費的權益.同時避免不肖業者逃漏稅!

年關將近,配合著習俗需要,很多人趕在農曆年前搬好家;所以接下來的十二月,及明年一月,又將進入搬家旺季。在以往,許多人在搬家的過程中,都曾有過與搬家公司發生糾紛的不愉快經驗。而據康福搬家多年經驗的糾紛案例中統計,消費者若能事前就與業者簽約,將有近 3/4的搬家糾紛能被避免掉…


康福搬家經營至今近30年,是獲得消基會與台北市社會局推薦的最優良搬家公司。從多年的服務的過程及經驗中,我們發現超過 1/4的投訴集中於–未依約定時間到達、契約內容不夠完整、同時到達服務的人車數問題、裝載高度、估價及服務內容有誤差六大項。雖然都會簽約,但卻可能於簽約過程中,忽略了某些條文,而導致產生這些類型之糾紛,或後續產生糾紛時難以處理認定。
而這些問題都是在簽約時,只要多注意特定細微之處,即可獲得解決!故在搬家前簽約時,有以下11項重點該多加注意。並請記得要訂入在契約條款中,如此一來便可大幅降低這六種類型的投訴數目,以及降低後續處理的困難度。這11點要提醒消費者注意的事項分別如下:


1 .確定業者同時到達的服務人數及車數
2 .確定搬運地點、搬運日期及搬運時間
3 .若採包價方式,需加入搬運物品的內容
4 .約定須單項加價的項目(如徒步的距離/單件的重物/加值服務)
5 .注意價格及計價方式
6 .確定業者的車型總重
7 .以車計價時,需言明裝載高度
8 .告知消費者物品損壞的處理原則

9 .入宅時間問題
10.留意搬運金額是否含稅及開發票(多數搬家公司非正派經營,均不開立發票)
11.確認合約中是否有蓋妥搬家公司之大小章


搬家當天,在開始搬家之前應和服務人員再次確認契約內容,以免搬家公司漏填了任何項目,而造成糾紛。若產生任何與原始契約間不同的異動,特別是服務人員若再要求加價,消費者應主動與搬家公司內部進行確認,以保障價格增加的合理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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